如果有一天, 你不再看見我再寫新文章, 代表我已經完全忘掉你了!
但我希望是你先忘記來這兒, 先把我忘掉。
我們5年多的感情, 今天正式劃上句號。
很傷感, 世間上有幾多愛情可以一直走到永遠? 不能與你走到白頭, 真的很可悲。
不過回看以前寫下的日記, 我驚覺原來自己的決定是沒錯的!!
那時候愛你, 就不會對你那些過份的言語有激烈的反應。但今天, 看在我眼裡, 實在是過份到不得了! 只因為我己經不愛你了!
愛可以包容一切, 我相信以前的我曾經做到。我竟可以包容你說我「賤」, 「唔要面」, 還說要我「永遠活在陰影下」! 還會說粗口罵我.......今天看來, 我仍然很生氣, 更生氣得十分恨你! 同時也實在恨我自己! 如果我是現在認識你, 跟你一起的話, 我想我根本不用再考慮甚麼就只有一條路....立即分手! 為何說愛我的人, 會這樣「祝福我」?? 要我永遠活在陰影下??
你可以反駁我, 告訴我以前也同樣在傷害著你! 如果是這樣的話, 我們以前是在互相傷害...本來是公平的, 但後來就變得不公平了....
其實, 這次我還有心痛, 還有落淚, 還有氣憤。你說可能你前世欠了我, 其實我想是相反吧! 是我欠了你, 今世要你來找我還債! 我明白為何是我的身分證上有你的號碼, 而不是你身分證上有我的....
想要說的話, 其實很多...我是真的真的好想忘記我們以往的一切....因為太多開心的和不開心的! 想起任何一種, 都只會令人心痛。為何還要記住? 不管是你負我, 還是我負你。
很痛....
如果那時候, 我們結了婚.......現在.....也許已經有小朋友了吧? 或許很幸福了吧?